云南省文史研究馆拟于2025年10月组团赴泰国、越南开展文化艺术交流,现以询价方式采购外事服务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团组基本情况
云南省文史研究馆赴泰国、越南文化艺术交流团由1名正厅级领导带队,成员包含3名处级干部和1名乡科级干部,团组拟定于2025年10月执行出访任务,出访时间为8天(泰国、越南各4天)。
团组出访任务如下:
一是参观访问两国博物馆、高等院校、图书馆等文化机构,了解两国历史文化发展面貌,社会组织、机构功能的发挥,文化宣传、教化作用的实施,以及我国与两国在相关人文领域交流开展情况。
二是向两国文化机构推介、赠送列入我省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的《云南丛书续编》等云南文化典籍,宣传云南文化,扩大云南文化对外交流的影响。
三是了解两国文化机构在历史文化资源发掘、传承保护、整理利用,文物、文献管理利用,艺术展览、展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开拓视野、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,推动文史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,助力文化强省建设。
二、采购需求
为云南省文史研究馆出访泰国、越南团组提供全面公务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
1.协助对接、确定团组在泰国、越南开展文化艺术交流的机构(政府官方职能部门或文化机构),并按照我馆意图与两国有关部门(机构)对接商洽公务交流活动,确保行程符合因公出国(境)相关政策及规定,实现良好出访效益;
2.国际机票预订及管理 (包含国外往返机票及城市间机票,按照国家相应职级规定的舱位等级购买机票);
3.酒店住宿、餐饮服务(按照财行〔2013〕516号、财行〔2017〕434号标准执行);
4.提供机票、住宿、城市间交通费等费用的原始票据。
5.在团组出访申报及签证、护照等办理过程中视具体需求提供支持。
6.紧急情况支持。
三、经费预算:22.9万元以内。
四、资格要求
本次询价不接受旅行社报价。
五、服务方确定
我馆根据报名单位所提交的资料,对报名单位的资质、报价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比,在同等服务质量的条件下,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服务方。
六、报价文件递交
(一)经费预算明细表(加盖公章)。
(二)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(加盖公章)。
(三)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(四)团组行程方案(加盖公章)。
(五)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。
(五)未被确定为本次服务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概不退回,且本馆不另作通知。
七、报价时间及联系方式
请意向单位须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:00至11:00到文史馆面议相关事宜,并于2025年5月19日10:00前提交相关资料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李海燕 18187524026 。
地址:昆明市龙井街38号云南省文史研究馆。
云南省文史研究馆
2025年5月14日